會議時間:2018年12月20日
會議地點:蘇州桃園度假村四樓401會議室
會議出席人員:蘇州高新區環保局欽鈉新;蘇州高新區民政局吳鵬程;蘇州科技大學李勇;蘇州市環保產業協會馬楫;高新區環保產業協會全體工作人員及全體會員企業代表
會議內容:
1、陶偉秘書長向大會作2018年度協會工作報告,匯報2018年度協會財務收支情況。
2、協會監事李勇院長為大會匯報監事工作報告,肯定了蘇州高新區環保產業協會在2018年度各項工作均取得的成績,能依據《章程》相關規定, 規范開展各項工作。
3、全體理事審議通過蘇州國家環保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周毓敏總經理辭去會長職務的提議,同時會議選舉產生了新會長,新秘書長人選。全體理事全票通過陶偉擔任蘇州高新區環保產業協會新一屆會長,孫鶯擔任蘇州高新區環保產業協會新一屆秘書長。
4、根據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規范以及第四屆理事單位第二次全體理事會議審議結果,依據蘇州高新區環保產業協會《章程》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定和修改章程的規定,對《蘇州高新區、虎丘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章程》有關條款進行了調整。章程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 “協會的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名譽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改為:“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章程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 “協會的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名譽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改為:“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章程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刪除(六)名譽會員是一種榮譽稱號,主要授予在環保產業經濟管理實踐或環保產業經濟理論研究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的環保工作者、專家、學者以及熱心我區環保事業發展并作出貢獻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和國際友人;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刪除第十九條 “協會設名譽會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名譽會長提名。”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第二十五條“本協會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改為:“本協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會議采取表決通過的形式對修改項進行表決,參會代表一致通過修改稿,完成《章程》的修改。
5、高新區民政局吳鵬程處長參加會議并講話,他強調協會完成會長和秘書長改選后要及時上報材料完成備案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要按照5A社會組織建設要求加強財務規范,提升自我建設。同時根據2018年行業協會脫鉤的文件要求,協會要進一步自查清理,同時加強與業務指導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脫鉤不脫管,主管部門和業務指導單位要加大對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同時協會要積極推進黨建工作,建立黨組,爭創5A。
6、蘇州市環保產業協會馬楫會長出席了會議,馬會長希望,市協和新區環保產業協會能在新一年度攜手共進,團結一心,聚成一個整體,共同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7、蘇州高新區環保局欽納新局長為會議作了總結發言,欽局回顧總結了2018年度高新區環保工作的開展情況,肯定了協會2018年度在聚力高質量發展再提升,保護優先生態資源上做出的有效工作,新的一年,欽局希望協會能協助業務部門在危廢管理平臺建設、工業污泥管控工作、水源地保護以及環境質量提升等工作中積極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各項工作的有效推進。2019年區域環保重點工作將繼續圍繞VOC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環保智慧管理云平臺等重大工作開展,協會應加大和國內外院校的有效合作,加大環保培訓平臺建設和黨建平臺建設,積極打造環保項目合作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