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蘇州高新區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薪資結構,穩定員工隊伍,建立并完善激勵機制,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協會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協會全體正式員工;不適用于勞務人員、外聘人員等。
第三條 協會的薪資管理按國家對《民政部、人事部關于全國性社會團體專職工作人員人事管理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以及本協會章程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結合以崗位價值為核心、任職能力與崗位價值相匹配、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第二章 工資管理
第四條 工資結構與標準
(一)協會實行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補貼、績效獎勵等相結合的工資結構.
(二)基本工資按職位級別,任職崗位、工作年限綜合評定。
秘書長—2500元、部門管理人員—2000元、工作人員—1500元
(三)崗位工資的具體規定
秘書長—1500元、部門管理人員—1000元、工作人員—500-300元
通過對管理(任職資格、崗位任職難易程度、崗位承擔責任)、技術(技能、貢獻能力)等不同因素進行職位評估確定。
(四)工齡工資的具體規定
按照進會時間計算,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每滿1年逐年增加100元工齡工資。
(四)其他補貼的具體規定
秘書長—2200元、部門管理人員—1700元、工作人員—1200元
其他補貼將依據協會效益情況、本地區生活水平、進行不定期調整,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待遇。
(五)績效獎勵的具體規定。
績效獎勵是為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績效獎勵發放范圍為單位員工在完成考核目標后超出部分按照合同額的2%發放:其中工作人員按照合同額的1% 發放,部門管理人員及已上人員按照合同額的1%發放。例如,完成績效120%,績效獎金為多余部分(即20%)的2%(其中員工1%,部門領導合計1%),完成績效150%,績效獎金為多余部分(即50%)的2%(其中員工1%,部門領導合計1%)。
第五條 新進員工工資標準
(一)無相關工作經驗的應屆畢業生,依據招聘談判或簽訂勞動合同,按學歷確定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根據任職能力、崗位職能等確定新的工資。
(二)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在遵循以上定薪原則的基礎上,試用期工資可略有上浮。
第六條 工資放發時間: 按月發放,發放時間為每月月末。
第七條 年終獎金
結合當年協會效益情況,在上一年度獎金的基礎上適當增減年度獎金
第三章 福利管理
福利待遇是協會在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等勞動報酬之外給予員工的報酬,可根據當地生活水平、物價因素、本單位經濟能力和單位性質制定福利體系及相關細則。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蘇州市相關政策,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