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蘇州工業園區星浦醫院(原勝浦醫院)擴建項目,已于2023年4月10日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驗收組驗收合格的意見,現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予以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蘇州工業園區星浦醫院(原勝浦醫院)擴建項目;
建設性質:改擴建;
投資總額:總投資18000萬元,環保投資370萬元;
建設內容:門診人次29萬人次/年、病床數150張;
建設地點:勝浦街道新勝路南、沽浦路東(蘇州工業園區勝浦街道新勝路1號)
二、項目變更情況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變動情況章節結論,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 號)和《關于執行加強危險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意見中有關事項的復函》(蘇環函[2013]84號),本項目無重大變動。
三、驗收監測情況
蘇州康恒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對蘇州工業園區星浦醫院進行了驗收監測。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正常運行,各項環保設施正常使用。
驗收監測期間:
1、廢水
本項目污水排口 pH 值范圍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糞大腸菌群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 4 三級標準限值,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 1B 級標準。
2、廢氣
本項目排氣筒有組織廢氣惡臭廢氣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 標準,硫化氫、氨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 2 標準;鍋爐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 2 燃氣鍋爐標準限值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 1 燃氣鍋爐標準。
污水站周邊廢氣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監測濃度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18466-2005)表 3 標準;地下停車場機動車尾氣中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監測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 3標準。3、噪聲
本項目晝夜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 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化學性廢物、藥物性廢物、病理性廢物)和污水站污泥委托張家港市華瑞危險廢物處理中心有限公司處置,醫療廢物(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委托蘇州市悅港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委托蘇州工業園區勝浦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處置;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更多相關補充信息。
自主驗收公示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8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參與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六、建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工業園區星浦醫院
聯系人:顧主任
聯系方式:18913571120
附件:星浦醫院驗收報告表